注意喔~5歲幼兒免學費補助3月開始辦理!申請期限到4月15日截止,家中有97年9月2日至98年9月1日間出生的小朋友,記得向幼兒園洽詢!
104學年度第2學期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補助將於今(105)年3月開始辦理,
申請期限到4月15日截止,家中有98年9月2日至99年9月1日間出生的小朋友,
請家長記得向就讀之幼兒園洽詢,也可以在全國教保資訊網
(網址http://www.ece.moe.edu.tw)瀏覽查詢更多就學補助資訊。
免學費計畫的就學補助分為「免學費補助」及「弱勢加額補助」二項,
5歲幼兒就讀公立幼兒園者,入學即免繳學費,就讀私立幼兒園者,
每生一學期補助學費新臺幣1萬5,000元;家戶年所得70萬元以下的經濟弱勢家庭子女,
104學年度第2學期免學費計畫就學補助彙整表
實施對象 |
一學期補助項目及額度 |
學費補助 |
弱勢加額補助 |
公立幼兒園 |
低收入戶 |
全額補助 |
約1萬元 |
中低收入戶 |
全額補助 |
約1萬元 |
家戶年所得50萬元以下 |
全額補助 |
約1萬元 |
家戶年所得逾50萬元至70萬元以下 |
全額補助 |
最高6千元 |
家戶年所得逾70萬元 |
全額補助 |
無 |
私立幼兒園 |
低收入戶 |
1萬5千元 |
最高1萬5千元 |
中低收入戶 |
1萬5千元 |
最高1萬5千元 |
家戶年所得30萬元以下 |
1萬5千元 |
最高1萬5千元 |
家戶年所得逾30萬元至50萬元以下 |
1萬5千元 |
最高1萬元 |
家戶年所得逾50萬元至70萬元以下 |
1萬5千元 |
最高5千元 |
家戶年所得逾70萬元 |
1萬5千元 |
無 |
備註欄 |
1.104學年度的5歲幼兒係指98年9月2日至99年9月1日間出生者。
2.本計畫所稱幼兒園必須符合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第5條規定的要件。
3.本計畫補助項目,不包括交通代辦費、學生團體保險及家長會費等。
4.家戶擁有第3筆(含)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總額超過650萬元,或家戶年利息所得超過10萬元者,不論其家戶年所得數額為何,均不得請領弱勢加額補助。 |
除免學費補助外,還可以再申請弱勢加額補助,
就讀公立者每生一學期再加額補助6,000至1萬元,
就讀私立者每生一學期再加額補助5,000元至1萬5,000元不等;
詳細補助級距及額度請參考附表。
教育部表示,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政策自100學年度全面實施以來,
每學年度全國補助受益人數平均約19萬餘人,
確實達到減輕家長經濟負擔與提升幼兒及早就學機會的政策目標,
104學年度整體5歲幼兒及經濟弱勢幼兒入園率均達96%以上;
此外,免學費計畫還規劃多項配套措施,維護幼兒就學權益,
例如持續補助各地方政府增設公立幼兒園,104年度再增設102班;
並補助1,500餘園次公立幼兒園改善教學設施設備,提供幼兒合宜的教保服務;
另外,為了讓雙薪家長放心就業,
補助經濟弱勢幼兒免費參加公立幼兒園課後留園服務,受益人次約3.4萬人次。
免學費計畫的就學補助和各項配套措施,除減輕家長經濟負擔及提高5歲幼兒入園率外,
現場老師們也表示,透過辦理免學費計畫就學補助,
間接增加親師互動的機會並建立友善關係,幼兒園為了協助家長申請經濟弱勢加額補助,
亦可瞭解幼兒家庭情況,適時提供必要的協助。
教育部提醒家長,除了免學費計畫補助外,其他年齡層的幼兒還有中低收入戶就學補助,
家長可以向幼兒戶籍地的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洽詢中低收入戶的申請資格,
取得今年的中低收入戶證明後,向幼兒就讀的幼兒園申請補助。
教育部指出,為了營造安全、合宜的教保服務環境,教育部將持續挹注相關經費,
減輕家長育兒負擔,並積極推動公共化教保服務,
逐年增加優質、普及、平價、近便的幼兒園供應量,
讓孩子快樂學習成長,奠定良好品格基礎。
104 學年度 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Q&A
Q1:我家有 5 歲(98 年 9 月 2 日至 99 年 9 月 1 日)就讀幼兒園的小朋友, 要如何申請免學費計畫的就學補助?
A1:
(一)免學費補助:家長不用提出申請,由幼兒園主動協助辦理。
(二)弱勢加額補助:幼兒園會主動發給申請表,家長必須在幼兒園規 定的期限內填好並繳回,園方會協助進行補助資格比對,並交由 家長確認比對結果後,向所在地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申領補助 款項。
Q2:免學費計畫的補助對象有沒有排富條件?
A2:
(一)免學費補助:沒有排富。
(二)弱勢加額補助:具有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,或家戶年所得 70 萬元以下者才可以申請;但是,以家戶年所得為認定基準者, 有下列條件之一,就不能申請弱勢加額補助: 1.家戶擁有第 3 筆(含)以上不動產且公告現值總額超過 650 萬 元。 2.家戶年利息所得總額超過 10 萬元。
Q3:家戶年所得、家戶年利息所得、不動產的計算基準為何?
A3:
(一)以幼兒與其父母或監護人合計的總額計算。
(二)家戶年所得、家戶年利息所得: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協助提供 「最近」完成交查的財稅檔所得資料為認定基準;所以,104 學 年度第 1 學期採計 102 年度的綜合所得資料,第 2 學期採計 103 年度的綜合所得資料。
(三)不動產: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協助提供「當年度」完成交查的 資料為認定基準。
Q4:申請弱勢加額補助需要交那些證明文件?
A4:
(一)身分認定:家長需要主動提供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。 (二)所得認定: 1.家長提出申請後由系統進行比對,幼兒園會發給家長申請確認 單,確認補助資格及補助額度。 2.如果系統因為家戶資料不足無法比對,或是家長對於系統比對 結果有疑問時,家長必須自行提供充足的佐證資料,由地方政 府審核補助資格。 (三)其他: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自行規定審核資格所需的文件。
Q5:補助款如何發放?
A5:(一)幼兒園直接減免費用:幼兒入學時,幼兒園依據補助資格,直接 提供減免服務者,不再另外發放。
(二)幼兒園先行收取費用:園方依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規定的期限, 報送申請資料後 1 個月內,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將補助款匯入 幼兒園,再由園方轉發給家長。
(三)家長如果想要了解撥款進度,可以向幼兒園或直轄市、縣(市) 政府詢問。
Q6:我家寶貝 5 歲了,為什麼不能申請免學費計畫的補助?
A6:可能的原因如下:
(一)就讀以補習班等非幼兒園名義立案的機構。
(二)就讀的幼兒園不符合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第 5 條規定要件。
(三)不是 98 年 9 月 2 日至 99 年 9 月 1 日間出生者。
(四)雖然是 98 年 9 月 2 日至 99 年 9 月 1 日間出生的小朋友,但是 通過資賦優異兒童鑑定而提早就讀國民小學者。
(五)已經享有中央政府其他就學補助,而且額度超過幼兒全學期應 繳的收費總額。
新北市 教育局 02-29603456*2798、2799
臺北市 教育局 02-27208889*1088
臺中市 教育局 04-22289111*54404、54406
臺南市 教育局 06-2992479*17、6354585、6358472
高雄市 教育局 07-7995678*3067
宜蘭縣 教育處 03-9251000*2755、2756、2761
桃園市 教育局 03-3322101*7586
新竹縣 教育處 03-5518101*2876、2879
苗栗縣 教育處 037-559954、037-559957
彰化縣 教育處 04-7531852、7531853、7531855
南投縣 教育處 049-2231730、2222106*1311、1312
雲林縣 教育處 05- 5522458、5522460
嘉義縣 教育處 05-3620123*411、412、520
屏東縣 教育處 08-7320415*3645、3673
臺東縣 教育處 089-322002*2295、2322、2299
花蓮縣 教育處 038-462860*257、259、265
基隆市 教育處 02-24301505*602、607
新竹市 教育處 03-5253498、03-5222597*18
嘉義市 教育處 05-2254321*366
澎湖縣 教育處 06-9274400*282、385
金門縣 教育處 082-325630、325631
連江縣 教育局 0836-22067、0836-25171
資訊來源:全國教保資訊網.教育部全球資訊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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